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
第三条我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八条 系部设置:目前,学院下设“三院”(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互联网学院),“五系”(财税金融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艺术系),“两部”(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一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设有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20多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部门。
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检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五条我院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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