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国标代码:14529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2
第五条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东段职教园区
邮政编码:45803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处理招生中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院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招生对象
第十七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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