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菏泽职业学院 2018-08-22 14:11:45

2018年菏泽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7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邮编:274031

第六条办学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简介:菏泽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目前下设9个系部和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继续教育中心等,开设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光伏发电与应用技术、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旅游管理、空中乘务、音乐表演、互联网金融、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21个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菏泽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菏泽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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