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幼师2018招生简章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23 10:30:04
2018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要
一、 学校名称: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科学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四、
1.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5519
2. 江西省考生报考代码:8526
3.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4. 办学层次:专科(大专)
5、 颁发文凭及证书:全日制国家统招计划专科(大专)文凭,同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相应考试,成绩合格、身体健康可办理教师职业类相关证书(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五、 学校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王安石大道99号
邮编:344000
六、 学校基本概况: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隶属抚州市人民政府。学校自创办以来,已有40多年的师范办学历史。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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