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东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5年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5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专业类如下:
1、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
2、土木交通类(含交通运输类和土木类);
3、信息电子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
4、生物医学工程类;
5、基础强化类(含数学类、物理学类和化工与制药类)。
二、报名条件
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招收对象为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1、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理科考生且具有绘画基础;
2、土木交通类(含交通运输类和土木类):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理科考生;
3、信息电子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理科考生;
4、生物医学工程类: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理科考生;
5、基础强化类(含数学类、物理学类和化工与制药类):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含)以上的理科考生或学科成绩优秀(数学或物理成绩年级排名前15%)且创新潜质突出的理科考生。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00:00至2015年3月28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自荐(不少于800字);
(4)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报考建筑类考生需提供素描一份(报考其他类考生无需提供);
(7)学科成绩优秀(数学或物理成绩年级排名前15%)且创新潜质突出的理科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考生推荐信由推荐人亲笔签名后单独邮寄至东南大学,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考生推荐信不在报名材料中装订。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52090271
材料截至日期:2015年4月5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盖章,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
四、选拔程序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类,对考生进行初审。材料审查合格、符合参加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测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2015年四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参加所报专业的测试。
2、考核时间:2015年6月13日报到,14日测试。
3、考核方式:笔试、学科特长测试。
4、资格确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总成绩确定合格候选考生并给予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学科特长测试,单独划线。
5、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原则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需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东南大学,可享受优录政策如下:
1、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2、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15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3、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0分(含10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专业志愿进行级差录取。
4、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分(含3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专业志愿进行级差录取。
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专业分配原则: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工作机制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2、自主招生报名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招生试点专业类测试组组织实施。
3、自主招生测试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5-83791874。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测试均进行现场全过程录像,以备抽查和复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费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九、其他
(1)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进行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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