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四川)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四川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在四川省单独招生计划为15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5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形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单招网http://www.csmzxy.com/dz/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获取网报号(报名时随机生成),然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3月29日。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4月10日 8:30—16:30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金沙路42号)
5、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第十五条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考试方式:我校单独招生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试形式。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考察形式以面试为主。报考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雕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影视动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美术专业手绘技能加试,满分150分。
2、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时间 | 科目 | |
4月11日 |
9:00—11:30 |
文化考试 |
13:30—17:30 |
综合测试 |
3、考试地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金沙路42号)
第十六条 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并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结合各专业报考情况,对普通高中类考生和中职类考生进行分类划线。)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并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录取数据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由四川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调换专业。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优惠政策
(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我校认定符合资格后,不参加文化考试,只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合格后,由我校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录取申请,审批通过者可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取得联系,于4月5日前将获奖证书、身份证及获奖表彰文件复印件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审核,并在参加综合测试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带到考试地点审核。
(2)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对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篮球、乒乓球、健美操、田径等项目达到以下竞技水平或获得以下荣誉的考生在总分中给予适当加分:
a)获得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加20分;
b)参加全国性比赛(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加20分;
c)参加省级比赛(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分别加20分(第一、二、三名)、15分(第四、五、六名)、10分(第七、八名);
(3)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对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声乐、器乐、舞蹈等项目获得以下比赛荣誉的考生在总分中给予适当加分:
a)参加全国性比赛(以教育部、国家文化总部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加20分;
b)参加省级比赛(以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分别加20分(第一、二、三名)、15分(第四、五、六名)、10分(第七、八名);
c)参加市级比赛(以市教育厅、市文化局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获得前八名者,分别加15分(第一、二、三名)、10分(第四、五、六名)、5分(第七、八名);
第十八条 奖、贷、助措施: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 |
国标代码 |
专业及方向 |
学费 |
计划 |
社会管理学院 |
650202 |
民政管理 |
3850 |
150名 |
650202 |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
3850 |
||
560702 |
物业管理 |
4600 |
||
650214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500 |
||
社会工作学院 |
650101 |
社会工作 |
3850 |
|
65010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850 |
||
650204 |
人力资源管理 |
3500 |
||
650304 |
心理咨询 |
3850 |
||
医学院 |
630201 |
护理专业 |
4620 |
|
630405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
4200 |
||
630405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言语康复方向) |
4200 |
||
650302 |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老年健康管理方向) |
3850 |
||
650302 |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养老机构管理方向) |
3850 |
||
殡仪学院 |
650307 |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
3850 |
|
560106 |
园林工程技术(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 |
7500 |
||
软件学院 |
590108 |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
7800 |
|
590108 |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方向) |
7800 |
||
590108 |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
7800 |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管理方向) |
7800 |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 |
7800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590202 |
应用电子技术 |
5060 |
|
56040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4600 |
||
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
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机器人方向) |
4600 |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
59012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
外语学院 |
660108 |
商务英语 |
3520 |
|
660110 |
商务日语 |
3200 |
||
520503 |
空中乘务 |
8000 |
||
640102 |
涉外旅游(英语方向) |
4600 |
||
640102 |
涉外旅游(韩语方向) |
4600 |
||
650108 |
涉外事务管理(学前英语方向) |
3500 |
||
文化传播学院 |
690104 |
法律事务 |
3500 |
|
660112 |
文秘 |
3520 |
||
670312 |
信息传播与策划 |
5500 |
||
670207 |
编导 |
7500 |
||
艺术学院
|
560105 |
环境艺术设计 |
7500 |
|
670103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7500 |
||
670101 |
艺术设计 |
7500 |
||
670167 |
服装表演与设计 |
7500 |
||
670108 |
雕塑艺术设计 |
7500 |
||
670104 |
电脑艺术设计 |
7500 |
||
670102 |
产品造型设计 |
7500 |
||
670305 |
影视动画 |
9000 |
||
商学院 |
620401 |
市场营销 |
3850 |
|
620110 |
证券投资与管理 |
3850 |
||
62030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00 |
||
620405 |
电子商务 |
3850 |
||
620203 |
会计 |
3850 |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500 |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14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2015年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彬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5572744(兼传真)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0004 联系人:何老师 曾老师
网 址:http://www.csmzxy.com/dz/
2、:考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647580 联系人:廖老师
地 址:成都市金沙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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