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四川)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培养模式,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我院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招考分离”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组 长:李春明 院长
副组长:岳文喜 副院长
黄天贵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王开淮 院长助理
邓春生 院长助理
夏光明 招生办公室主任
杨小拉 纪委副书记
万辉君 党办、院办主任
王丽娟 教务处处长
胡 锐 基础部主任
杨敬东 保卫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报名录取组
组 长:岳文喜
副组长:夏光明、丁思勇
成 员:付晓玲、陈洪楷、韩代云、李建(小)
负责单招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实施,包括起草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招生方案申报、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计划协调、专业调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联系都江堰市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工作指导。
2.命题考务组
组 长:岳文喜
副组长:王丽娟、胡锐
成 员:向月波、魏明英、王昱、向琼英、李蕾
负责考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打印发放、考场设置、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等考务工作;制订《命题规则》、《考务人员工作手册》、《考场规则》、《面试考官管理规则》、《考生须知》、《阅卷规则》等;组织相关专家及教师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文化考试、面试、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汇总。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邓春生
副组长:廖晓玲
成 员:常虹、李英、杨婧
负责报名期间现场整体布置,宣传氛围营造,安排校内志愿者服务,引导报名流程,收取报名费以及负责水电供应、食堂、医疗、住宿联系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黄天贵
副组长:杨敬东
成 员:李元辉、吴勇
负责文化考试、面试测试与录取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全程负责封闭命题、制卷、试卷保管以及阅卷、统分、报名、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和试卷运输工作等。同时争取国安、公安、武警等参与安保工作。
5.纪检监察组
组 长:黄天贵
副组长:杨小拉
成 员:李娟、高碧英
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负责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泄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76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号 |
招生对象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元/年) |
|
普通 |
中职 |
|||||
1 |
旅游管理 |
01 |
普高文理科、中职(旅游类) |
40 |
40 |
3700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3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3700 |
3 |
物流管理 |
04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3700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05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4100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06 |
普高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4100 |
6 |
工商企业管理 |
07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3700 |
7 |
人力资源管理 |
08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3700 |
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09 |
普高文理科、中职(信息类) |
25 |
25 |
4100 |
9 |
软件技术 |
10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6800 |
10 |
印刷技术 |
11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4100 |
11 |
制浆造纸技术 |
12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4100 |
12 |
食品生物技术 |
13 |
普高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4100 |
13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14 |
普高文理科、中职毕业生 |
25 |
25 |
4100 |
14 |
艺术设计 |
15 |
普高(美术类)、中职(美术类) |
20 |
20 |
6000 |
15 |
环境艺术设计 |
16 |
普高(美术类)、中职(美术类) |
20 |
20 |
6000 |
合计 |
380 |
380 |
|
注:1.各专业招生计划中职生所占比例为总计划的50%。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上省上划定的高职(专科)控制分数线。
四、报名组织和安排
1.招生范围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理科考生和中职毕业生。
2.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ctbc.net)上的“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输入14位高考报名号报名。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现场报名: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普高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3个平行专业志愿;对口职教类考生在报名时,按各专业规定的专业类别填报专业志愿。
4.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送至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报名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办法
考试包含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共三个部分,总成绩为600分,其中笔试300分,面试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
1.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考试,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阅卷评分。
2.面试
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旅游管理(空乘方向)的面试由中航集团考核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200分。
(1)普通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分成两部分:
对于不受专业类别限制的考生,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对于受专业类别限制的考生(信息类、旅游类考生)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专业技能主要考查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核心专业技能。
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高中和中职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就读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在单独招生报名表中加注评语和评定成绩并加盖公章。退伍军人由原所在营级部队或退伍所在地武装部根据服役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在单独招生报名表中加注评语和评定成绩并加盖公章。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街道办或村委会进行评价,在单独招生报名表中加注评语和评定成绩并加盖公章。
六、录取原则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相加为考试的成绩总分。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类、美术类、中职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审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三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4.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普通类考生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中职类考生则依据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5.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由学生本人向我院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
6.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八、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1日至3月29日24:00点,招生宣传,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2.2015年3月31日,学院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2015年4月2日,网上公布基础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4.2015年4月10日,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核对考生信息、资料,缴纳考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5.2015年4月11日,文化考试和面试。11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11日下午13:00~18:00面试。
6.2015年4月15日,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2015年4月18日~4月2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放弃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将放弃申请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8.2015年4月26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9.2015年8月底(详细日期见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九、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5年8月底(详细日期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青路口
邮政编码:611837
咨询电话:028-87284244、87277544、87290498
纪检监督电话:028-87285536、89706155
传真:028-87282095、87290498
学院网址:http://www.sctbc.net
十一、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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