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四川)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5年四川省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校国标代码:14139
六、办学地点: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已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 业 名 称 |
学制 |
计划合计 |
民政管理 |
3年 |
50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年 |
|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
3年 |
|
公共事务管理 |
3年 |
|
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 |
3年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年 |
第五章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考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www.bcsa.edu.cn/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二)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二、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打印签字)。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经学院指定考点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地址:成都市金沙路42号)。
三、考核办法
(一)文化水平考试(占总成绩的30%)
1.全体考生参加。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民政干部学校;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院组织阅卷评分。
3.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三科,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70%)
1.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高中考生)及职业能力面试(中职考生)。
3.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中职考生职业能力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学院选取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技能与职业素养,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要测试语言表达和文案写作能力、基本化妆技巧和颜色搭配能力、基本摄影技术和造型设计能力。
5、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300分。
第六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单招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5日至3月29日24时 |
考生网上报名,网址:www.bcsa.edu.cn |
3月30日至4月1日 |
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报名信息 |
4月5日 |
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
4月10日 |
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办理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考生领取准考证、交纳报名费,并熟悉考场 |
4月11日(周六) |
在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参加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上午9:00-11:30文化水平考试,下午13:00-17:00综合素质测试 |
4月20-27日 |
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8日 |
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5月中旬 |
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七章 录取、注册及监督复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对普通高中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对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免试项
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本省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奖者文化课免考,按满分记。
(五)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八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二)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最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助额21000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三)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入学后可以享受民政部大龄孤儿助学工程的资助,免除其学杂费,并每月给予生活补助。
第九章 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金老师 郭老师 郑老师 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 -61591719、61595417、61595416
地 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 编:101601
网 址: www.bcsa.edu.cn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技术学校)
学生处:廖荣涛主任
联系电话:028-87647580
地址:四川成都金沙路42号
(文章来源招生考试网,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 https://www.sczsxx.com/html/gaokaoba/zizhuzhaosheng/zhaoshengjianzhang/2015/0315/57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