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招招生简章
2015年华东理工大学农村学生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优先倾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较低省份的农村地区。2015年拟在以下省份实施励志计划招生: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安徽省、河南省以及河北省等6个省。这6个省内具体符合条件的县市以各省确定并公布的实施区域为准。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 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应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要求,道德品质良好,励志成才,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的培养理念,高中阶段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且能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如下:油气储运工程,轻化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材料化学,药学,药物制剂,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安全工程(安全检测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英语,德语,日语,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专业)等28个专业(类)。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1. 考生提出申请及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网上填写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等第)、获奖证书证明、特长、个人申请报告、选择专业(类)意向等。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等。
2. 书面材料寄送。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申请表,个人申请报告,在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盖章原件(必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社会公益性活动、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
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 材料审核。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四、选拔办法
1. 测试。我校组织的测试包括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
所有考生须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基础文化测试为“理化综合测试”(涵盖物理和化学两个科目,各科目满分为75分)。基础文化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和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别以60%和40%计入考生综合总分。
2. 根据考生测试结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入选考生名单。
3.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五、录取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 网上报名:4月17日~5月5日。
2. 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5月7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 材料初审结果查询及参加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公示:5月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 下载准考证:5月底,初审合格的考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基础文化测试及综合面试地点均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5. 基础文化测试及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6月14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生参加基础文化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信息。
6. 测试结果查询: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7. 考生来沪差旅费补贴说明:参加测试的考生可以获得路费及住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告知。
七、组织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领导小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
校招生监督小组同时为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监督小组。
八、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21-64252688。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在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选拔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对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在推荐考生过程中出现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考生存在申请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考核成绩及入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其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具体情况;已经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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