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2017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招生模式。依据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两种模式。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码: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基本情况。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分设榆林校本部和神木分校两个校区。两校区共占地面积1720亩,规划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
第六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在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神木校区在神木县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邮编:7193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神木校区和各招生系部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报,招生章程的拟定、上报、发布,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及结果公示;教务处组织各招生系部负责各招生专业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组织实施,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本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
校本部:
联系电话:0912-3456004 3456444 3456005
18091200066 18091200200 13571290505 13609220005
传真:0912-3456004
电子信箱:zsb14318@163.com
神木校区:
联系电话:0912-8513000 8513088 8513012
15929056139 13892298860 18691248881
传真:0912-8513012
电子信箱: ylsmvt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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