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理工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福州理工学院 2017-06-27 19:19:57

第十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经录取的考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招生办公室请假。在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十一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91-62990012)。

  第二十二条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62990018

  招生办通讯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

  邮编:350506

  联系老师:林老师 陈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fit.edu.cn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理工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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