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7-07-09 10:49:51
2017年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518
第六条 学院性质:学院属于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通高职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
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开展招生宣传;
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负责录取工作;
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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