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8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
⑴选测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文理科均为2B;
代码为1382的理科(农科类专业)为1B1C;
代码为1514的理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2B;
代码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办学)均为1B1C;
代码为1794的文理科(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均为2B;
体育、艺术类考生只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⑵必测科目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为合格);
体育、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5.外语语种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小语种各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的考生,如英语总分为15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05分;如英语总分为12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85分。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须良好(或B级、合格、70分)及以上。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育均开设英语课程。
6.江苏省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非江苏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和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均合格。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