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五、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1.收费标准
扬州大学2018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奖助学金
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年发放奖助学金总额度超过30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⑴国家助学金;
⑵勤工助学基金;
⑶困难补助;
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⑸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
六、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历史资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七、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
招生主页:http://zhaoban.yz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9
八、附则
1.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综合评价考生、烹饪与营养教育单独招生考生、内地班考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应章程执行。
2.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