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8-06-19 13:55:41
2018年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4030
第三条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三路(常宁宫北)
第四条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层次:高职
第六条学院简介:学院始建于1992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逐渐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走内涵式、特色化发展道路,目标致力于把我院建成特色鲜明的电子信息类应用型大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有关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或举报。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制定分省来源计划,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是本年度参加高考的毕业生。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