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福建工程学院 2018-06-30 17:06:06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352号)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各类专业(项目)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专业为5040元/生/年;
重点学科专业为5460元/生/年;
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份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学类专业:864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040元/生/年;
三、四年级13000元/生/年;
4.闽台合作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生/年;
艺术学类专业:18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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