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18招生简章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18-08-01 11:00:29

2018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招生”,保证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英文译名Yinxing Hospitality Management College ofCUIT,学院代码:13670,是以酒店管理为特色,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协调融合发展的本科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成都银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出资,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是四川省首批由教育部审核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现坐落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广场路北二段60号,学院网站:www.chcedu.cn。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招生委员会职权。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依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委员组成。招生工作监督的日常运行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依法招生,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院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是以社会对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学生就业情况等为依据,最终经省教育厅、省招委批准执行。

第九条 各省分专业计划的制定以各地人才需求情况、报考学院的生源情况、学生就业情况等为依据,招生就业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院按照规定预留少量本科计划,用于均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计划数和使用原则,并在录取结束后公示使用情况。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学院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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