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018-08-01 11:00:29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格考生。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相关投档录取规定。

对于实行新高考方案的省份选考科目及录取规则,以各省(直辖市)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三条 四川省按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其他省份按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综合考量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予以安排录取专业。在录取原则下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考生其它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到同类别其它专业。

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安排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学院招收的非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高考的考生。体育类专业只招收参加体育类专业高考的考生。

文化成绩认定:依据各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并应达到当地招办(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本、专科分数线。

专业成绩认定:依据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认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成绩。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专业成绩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专业成绩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生源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有特殊要求的,将结合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且文理兼收。

第十六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严格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补充规定。色弱色盲考生限报艺术类专业。

第十九条 对于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前需按要求向学院提交预读专业申请,原则上进校后先按预选专业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录取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不能互调,且同类别专业间亦不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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