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2018-08-10 13:53:58
2018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编:250200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邮编:25001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10月,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第八条 基本情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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