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08 09:10:23
第八章 扶困助学措施与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五条 扶困助学措施与奖(助)学金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我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十六条 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按学生电子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如果由于学生电子档案中的地址不详造成考生收不到通知书,由考生自己负责。
第三十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提前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或教务处请假。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我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许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传真:020-86124572
第四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123135;传真:020-86123135
学校网址:http://www.caac.net
第十一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1月 19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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