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6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6北京科技大学农村专项计划单招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 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在高考招生中预留计划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收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
二、招生计划及优惠政策
2016年计划招生70人,入选人数不超过“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的2倍,全部为理工科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为: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冶金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安全工程。
入选合格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入选考生里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其他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且不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后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6日-4月25日。
2.材料准备:
(1)《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2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基本人生观和价值观;②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学生自己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以上作为四部分的标题。
(3)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4月28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33289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高校专项计划申请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申请材料是否寄达(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学校招生办公室、相关学科专家和纪检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确保招生的公平和公正。
1、材料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及培养潜质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016年5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请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5月3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方可到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复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35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满分为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是专家根据考生报名提供材料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50分。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优惠档次和认定专业,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中的非认定专业在录取中不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优惠政策,非认定专业须考生实际考分达到我校相应普通类专业录取分数方给予录取到非认定专业。
若考生没有按我校以上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不再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3)入选考生请务必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须在2016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认定资格,不再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请关注2016年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报注意事项”)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招生工作参与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权力寻租现象发生。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选拔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3、网上确认时间:2016年5月30日-6月1日(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此时间段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考场)。
4、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2016年6月10日报到,6月11日考试(请关注我校网上“北京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通知”)。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七、本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及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
2016年4月6日
(文章来源招生考试网,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 https://www.sczsxx.com/html/gaokaoba/zizhuzhaosheng/zhaoshengjianzhang/2016/0417/181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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